面对物业不配合公开收支明细的情况,业主委员
物业不公开收支是否违法视具体情况而定,具体情况如下:1、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包干制的话,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开物业收支明细的,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,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实行包干制的,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、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;2、如果是酬金制,物业则必须公开收支明细的,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,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,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,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,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。实行酬金制的,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。业主有权知晓所居住物业区域内受托服务企业的收支账目情况,物业公司应当把账目公示出来,包括维修基金的筹集和用途等。: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、首先应收集有力证据,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;2、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,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,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(开发商、物管公司、个别大小业主、政府部门等)进行谈判,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。
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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